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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期饲料销毁记录公示

发布日期: 2023-11-2 浏览次数:48
过期饲料销毁记录公示

过期饲料销毁记录公示

近期,本市农业局根据相关规定,对全市各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,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过期饲料的问题。为了保障养殖业的发展和动物的健康,经过核实和评估,这些企业的过期饲料已经进行了全面销毁,现将销毁记录公示如下:

1. 弘农饲料有限公司

经检查,弘农饲料有限公司共有过期饲料1000袋,面粉类过期饲料500袋,玉米类过期饲料300袋,豆粕类过期饲料200袋。经公司管理层批准,该批过期饲料于2021年4月20日全部销毁,销毁方式为火化处理。

2. 申通饲料厂

根据初步检查结果,申通饲料厂共有过期饲料800袋,面粉类过期饲料400袋,玉米类过期饲料200袋,豆粕类过期饲料200袋。为了确保过期饲料不会流入市场,该批过期饲料于2021年4月18日进行了焚烧处理,销毁工作已完成。

3. 华盛饲料有限责任公司

根据核查结果,华盛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发现过期饲料数量较多,共计2000袋,面粉类过期饲料1000袋,玉米类过期饲料500袋,豆粕类过期饲料500袋。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问题,于2021年4月15日决定将过期饲料全部销毁,销毁方式为埋地处理,以确保过期饲料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。

经过以上企业的主动配合和积极处理,过期饲料得到了有效销毁,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,保护了养殖业的利益和动物的健康。同时,本市农业局也将继续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的检查和监管力度,确保饲料质量安全,保障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。

提醒广大养殖户,在购买饲料时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,并保存好购买凭证。一旦发现过期饲料,应立即联系相关饲料生产企业或农业部门,以便及时处理。同时,饲料生产企业也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,做好饲料质量管理工作,杜绝过期饲料流入市场。

养殖业是我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饲料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动物的健康和人类的食品安全。通过本次过期饲料销毁记录公示,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,共同营造食品安全和养殖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。我们也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,确保饲料质量安全,为广大养殖户提供安全可靠的饲料产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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